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學校
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學校
為加強科研項目管理,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,學校制定了《科研項目管理辦法》。
一、項目申請
1.1 項目申請應當由科研項目主持人提出,并提交下列材料:
(1)科研項目申請報告;
(2)科研項目簡介;
(3)科研項目資金來源證明;
(4)科研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;
(5)科研項目研究計劃;
(6)科研項目經費預算;
(7)其他相關證明材料。
1.2 科研項目主持人應當確保申請材料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二、項目管理
2.1 項目管理應當由科研項目主持人和項目組成員負責,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(1)項目主持人應當確定項目進度,制定項目計劃,并監(jiān)督項目執(zhí)行;
(2)項目組成員應當明確各自職責,按時完成任務;
(3)項目主持人應當對項目進展進行記錄,并定期進行項目總結。
2.2 學校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的管理,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保障。
三、項目驗收
3.1 項目驗收應當由科研項目主持人和項目組成員共同進行,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(1)項目驗收應當符合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;
(2)項目驗收應當包括項目進度、成果、經費使用情況等方面的檢查;
(3)項目驗收結果應當由科研項目主持人簽字確認。
四、結論和獎勵
4.1 項目結論應當由科研項目主持人和項目組成員共同進行,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(1)項目結論應當符合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;
(2)項目結論應當包括項目成果、經費使用情況等方面的總結。
4.2 學校應當加強對科研項目的獎勵,鼓勵科研項目的創(chuàng)新和進步。
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學校,為科研項目的管理和實施提供了必要的規(guī)范和保障。